熱處理作業指導書
一、常用鋼種熱處理工藝規程
1、45﹟鋼熱處理工藝
1.1淬火溫度:840±10°C
1.2保溫時間:柄銷,套圈類工件為90±10分,軸類零件保溫時間視其有效厚度而定,裝爐系數一般取1.5,回火保溫時間比淬火時間長1-1.5倍。
1.3淬火介質:水
1.4裝爐方式:柄、銷、套圈類工件可為多層,軸類零件(直徑大于80MM)為單層。
1.5淬火方式:直徑大于φ120且長度大于800MM筒,軸應垂直立淬。軸類零件淬火時不得疊壓。
1.6回火溫度及冷卻方式:550~600(580°)回火后水冷或空冷。
2、40Cr熱處理工藝
2.1淬火溫度與介質:40Cr零件分水淬和油淬,其有效厚度小于40MM的工件應油淬,大于40MM的工件可水淬。淬水加熱溫度為820°C,淬油加熱溫度為860°C。
2.2保溫時間:淬火保溫按裝爐系數1.5~2計算,且最短保溫時間不得小于90分鐘。回火保溫時間比淬火保溫時間長1-1.5倍。
2.3裝爐方式:銷,套圈類零件多層裝爐,軸類零件(直徑大于80mm)單層裝爐。
2.4回火溫度及回火冷卻:淬水零件回火溫度為670±10℃,淬油零件回火溫度為610±10℃,回火出爐空冷。
3、2CrMo熱處理工藝
3.1溫度:890±10°C
3.2時間:一般情況保溫時間為90±10分鐘,軸類復雜零件保溫時間視其有效厚度而定,裝爐系數取1.5,回火保溫時間比淬火保溫時間長1-1.5倍。
3.3介質:油
3.4裝爐方式:同前
3.5回火溫度及冷卻方式:回火溫度一般為610~630°C,回火后出爐空冷。
4、SiMn熱處理工藝
4.1淬火溫度:920°C
4.2保溫時間:柄、套圈工件淬火保溫時間為90±10分鐘,軸類零件保溫時間視其有效厚度而定,裝爐系數一般取1.5。回火保溫時間比淬火保溫時間長1-1.5倍。
4.3淬火介質:水。
4.4裝爐方式:柄、套圈工件為多層,復雜軸類零件(直徑大于80mm)為單層。
4.5淬火方式:直徑大于φ120且長度大于800mm的筒,軸應垂直立淬。軸類零件淬火時不得疊壓。
4.6回火溫度及冷卻方式:回火溫度一般為500~550°C(530°),回火后立即水冷。
5、35﹟鋼熱處理工藝
5.1淬火溫度:850~880℃
5.2保溫時間:柄、銷、套圈筒類工件一般為90±10分,軸類零件保溫時間視其有效厚度而定,裝爐系數一般取1.5,回火保溫時間2小時。
5.3淬火介質:水
5.4裝爐方式:同前
5.5回火溫度及冷卻方法:450~500℃回火出爐空冷或水冷。
6、65Mn熱處理工藝
6.1淬火溫度:820±10℃
6.2保溫時間:視裝爐情況來定但不宜過長,一般為90分鐘。
6.3淬火介質:油
6.4回火溫度及回火時間:550~600℃ 保溫時間120分鐘。
6.5冷卻介質:空冷
二、熱處理件檢驗要求
1、對熱處理件的合格檢驗批判斷一般采取隨爐抽樣檢驗方式,抽樣三件(前,中,后)硬度檢驗合格可判定本爐次合格。
2、凡樣機熱處理件均采用全數檢驗制,不執行此抽樣方案。
注:以上回火工藝按照HB240~280°范圍進行,如有其它請按技術要求進行調整。